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蓝娜娜) 14日起,青岛开展中秋节前市政、轨道交通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过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各市政、轨道交通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接待一起、登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受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防范和治理拖欠市政行业农民工工资行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14日起,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开展中秋节前全市市政行业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将对全市所有在建的市政、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四方面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款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工程款情况,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情况;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和工资发放情况;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受理和处置情况。
检查分3个阶段进行,9月14日至9月18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参建各方对其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工资;9月19日至9月25日为各主管单位监督检查阶段,监督检查按照工程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其中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将对市南、市北、李沧市政、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拉网检查,各区、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市政工程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拉网检查;9月26日至9月28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对不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并导致发生上访事件的责任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严格处理。
根据要求,各区、市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市政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欠薪事件,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做到接待一起、登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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