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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首次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强制措施 金额54万

2016-01-21 10:00:14
责任编辑:帛幼

20日上午,胶州市环保局配合胶州市人民法院,首次对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执行强制措施。

20日清晨,天刚蒙蒙亮,室外温度-7℃,当人们还沉浸在睡梦中时,胶州市环保局和胶州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已经驱车来到了位于该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的某洗浴店门口。该洗浴店因违规燃用下脚料,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胶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经过立案调查,予以行政处罚1000元,当事人未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被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执法人员,睡眼惺忪的老板还以为在做梦,直到低头走上了法院的执法车才恍然大悟,他也成为胶州市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罚款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之一。

据悉,当日共强制执行了5起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和“三同时”制度等案件,涉案金额54万余元,对1人实行了强制措施。

(记者 王媛 通讯员 王诺 杨坤)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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