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7日发文称,人民银行已会同银监会发布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各项条件。这意味着,国际品牌将和中国银联在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 “短兵相接”,有助于培育银行卡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我国银行卡清算服务水平。
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
今后,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都可以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牌照,中国市场上将出现更多像银联这样的银行卡清算机构,老百姓手中的人民币卡也将不再只有银联这一种品牌。央行会同银监会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符合条件、具备稳健经营能力的市场机构都可依法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下一步,央行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具体来说,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银行卡清算机构50%以上的董事(含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专业知识,5年以上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的从业经验和良好的品行、声誉,以及担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准入分为两个阶段
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准入分为筹备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人应根据《办法》要求,在各阶段向央行分别提出筹备申请或开业申请,提交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央行根据有利于银行卡清算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的审慎性原则以及银监会的意见,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筹备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备工作,筹备期间不得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申请人应在筹备期届满前提出开业申请。开业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将同时获发开业核准文件和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并应当在6个月内开业。
《办法》施行前已依法在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境内机构如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凭原批准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文件,参照《办法》对开业申请的资质管理要求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提升银行卡清算水平
今后,国际品牌将和中国银联在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 “短兵相接”,有助于培育银行卡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我国银行卡清算服务水平。国务院去年4月印发《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对银行卡清算市场实行准入管理、进行有序规范,规定了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条件。此次央行会同银监会发文,就是对该《决定》中各项条件要求的细化。
根据《办法》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相关规定,VISA、万事达这样的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
昨日,万事达对《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的公布表示欢迎,也确认会申请中国的银行卡清算业务牌照。万事达方面表示,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开放和机构准入不仅对万事达充满意义,更对中国消费者至关重要。万事达将与中国的金融机构、消费者、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产业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记者 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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