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18日讯 青岛新闻网记者今天从市北区物业办了解到,对于近期网民反映鸿海佳园小区地上车位收取63年车位费的问题,区物业办调查发现,该情况是由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青岛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小区业主转让地上车位使用权引发,因小区部分业主对开发建设单位的车位使用权转让有疑议,区物业办已责令青岛鸿海开发有限公司和青岛易安居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转让行为,待查实地上车位权属后依法予以处置。进一步调查情况区物业办将及时向小区业主予以通报。(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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