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校毕业生 劳动合同怎么签才规范?谨记这6点
又是一年毕业季,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走出校园开启职业生涯。为帮助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走好入职第一步,增强就业维权意识,日前,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首次走进青岛理工大学开展“为了明天”普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给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而丰富的维权普法讲座。
本次普法讲座采取典型案例讲解与法律条文剖析的形式,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关系的建立到社会保险的缴纳、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从休息休假、加班工资到经济补偿金支付等,教育引导大学生明确自身在工资报酬、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充分建立签订劳动合同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气氛活跃,大学生们纷纷表示普法讲座是一场“及时雨”,纠正了自己对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一些误区,并且内容针对性强,深受教育和启发。
近年来,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以“诚信用工在市北”活动为切入点,建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开展了普法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广场等劳动维权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用人单位合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今年,该局与青岛理工大学建立联系点,组织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力量,开展普法进校园宣传活动。普法宣传一方面为广大毕业生开辟了学法用法的便捷通道,另一方面提升了毕业生懂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毕业生择业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特别提醒广大毕业生,入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也是劳动维权的重要证据之一。
2、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尽管就业形势严峻,但毕业生千万不能因为求职心切而放松警惕,忽视或放松对对方的考察了解。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规定,不得从事非法工作。
4、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6、发生劳动纠纷,应依法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李莉莉 通讯员 杨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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