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外汇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通知》实施后,大幅简化了跨境直接投资外汇手续,企业跨境投资运作更加便利。
据了解,《通知》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本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在于取消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境内投资主体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仅此一项改革措施,一年就可为我市近万家外资企业及境外投资企业节约成本200余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脚底成本”。
此外,《通知》还简化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外国投资者以非货币和收购中方股权形式出资的,无需办理验资询证手续;以货币形式(含跨境现汇和人民币)出资的,由账户开户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本金款项后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该举措大幅缩减了资金的流转时间,避免因办理时间过长而导致的汇率损失。
本次改革同时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可于每年9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存量权益数据。(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姜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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