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林伟萍) 记者29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因法规到期等原因,对惜福镇电子路考场训练收费标准重新批复,其中小型车每车每小时不超过150元,大型车每车每小时不超过180元,自带车辆每小时不超过90元,该规定自5月2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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