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本报A14版刊登了以《行车记录仪不能录像7天包退咋不给退》为题的报道。市民刘先生花398元购买了一套行车记录仪。拿到实物时却发现行车记录仪不能录像。刘先生购买时商家承诺7天包退,但当他真退货时却遇到了麻烦。
9月24日,市民刘先生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商家已经退还了他购买产品所花费的费用。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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