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官微获悉,胶州一对小夫妻捡到电动车钥匙后,偶然发现可以启动电动车,顿生贪念将电动车偷走,近日,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夫妻二人起诉至法院。
王某、刘某二人是一对小夫妻,均从事保险行业。2015年10月9日,二人带着一岁的孩子在商场游乐园玩耍时,丈夫王某捡到一串钥匙,妻子刘某觉得应该是电动车的遥控钥匙,直到离开商场时也没有人前来寻找钥匙。
当他们驾车从地下停车场离开时,路过停放电动车的地方,王某在车里按了一下开锁键 ,一辆电动车响了。看到电动车旁边没人,二人动了贪念,正好家里缺辆电动车,就决定把电动车骑回去。于是,刘某驾车载着孩子回家,王某下车插上钥匙把电动车偷走。
不久失主发现钥匙丢失电动车被盗,随后报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夫妻二人很快被找到,王某将赃车返还,他们对自己因贪便宜犯下的错误后悔不已。经鉴定,被盗窃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520元。
检察官说法:盗窃,是指行为人违法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用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本案中,夫妻二人拾得的车钥匙不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电动车停放在停车处也不是车主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用捡到的车钥匙开走电动车时,财物并不属于他们的控制,因此二人客观上实施的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且盗窃的电动车经鉴定价值2520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想顺手牵羊占点小便宜,而触犯了法律,酿下大错。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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