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胶州市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二轮电动车的男子与一辆轿车相撞,经检测,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3.84mg/100ml。
此事发生于2月28日,电动车司机王某某受轻伤,事发后民警先将其送往医院治疗。通过山东金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某所驾驶的凤凰牌二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因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栾心龙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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