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潍坊前往青岛的金先生在高速行车时,坐在后座的两岁儿子突然大哭,孩子爷爷奶奶怎么哄也不好。焦急地金先生回头看来一眼,没想到一分神再回过头时已经追尾在一辆中巴车上,孩子奶奶和孩子同时受伤。
16日8时许,高速交警黄岛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至青兰高速青岛方向63公里处时,追尾一辆中巴车,小轿车受损严重,停在正常行驶车道上,并且车上有人受伤,情况非常危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同时联系急救、路政部门到现场进行救援。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潍坊牌照红色马自达轿车斜着停在最右侧行车道上,车头受损严重,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河北牌照的中巴车,左侧车尾被撞进一个坑。民警立即在车后方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并打开警灯,开启警笛,警示后方来车及时减速避让。
在路边,一群人正照看一位中年妇女,这位妇女头部受伤,前额出血,旁边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士抱着两岁大的孩子,小孩子头部撞了一个大包,正哇哇大哭。救护车到达现场对受伤妇女进行的包扎后,将其和孩子一同送到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中巴车上有11个人,没有人受伤。
据马自达轿车车主金某交代,早上他驾车带着父母、妻子和孩子,打算到青岛玩,车速在时速100公里左右,父母坐在后面喂孩子东西吃,可能吃的太急,呛着了,孩子一直哭,他就回头看了一眼,想安慰一下孩子,也就一两秒的功夫,回过头来突然发现,车离前方中巴车已经近在咫尺,还没来得及反应,车就撞了上去。
据孩子的爷爷介绍,孩子坐在两位老人中间,发生事故时,由于惯性,孩子从座位上冲了出去,撞在前方坐骑背上,幸好没有大碍。由于后车驾驶员没有做到安全驾驶,追尾前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忙碌,道路恢复畅通。
高速交警黄岛大队民警提醒,驾车要注意力集中,不能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同时,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崔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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