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青岛市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增加了秸秆禁烧的内容。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为全省首个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考核的地市。
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范围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该项工作考核数据采用环境保护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重点禁烧区域如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人口集中区、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每出现1处火点,所在辖区向市财政缴纳5万元;其他区域每出现1处火点,缴纳3万元。对全年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区市,市财政将于年底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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