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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发放500万零售、餐饮消费券 2月14日上午10时可领取

信网2月14日讯 2月14日,市南区将正式启动 “春启市南 策马迎新”零售、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总额500万元,诚邀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畅购市南、乐享美食,点燃新春消费热情。

一、活动时间

本次消费券活动将于2026年2月14日(周六)上午10:00正式开启,持续至3月13日。活动期间每周六上午10:00发券,共分4轮投放,预算资金滚动使用,发完即止。

二、活动内容

(一)零售消费券

1.电商类消费券:百货类消费券立减20%,最高可减100元。

2.3C类消费券(线下门店):适用于6000元以上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无人机等,立减10%,最高可减1000元。

3.百货类消费券(线下门店):满100减20元、满300减60元、满500减100元。

(二)餐饮消费券

满30元减10元、满1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90元、满500元减150元。

(注:消费券种类及数量将根据实际发放和核销情况进行动态优化调整,以活动页面公布为准。)

三、领券方式

市民可通过抖音App参与领券。请提前将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并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限定位在青岛市的用户参与)。

领券入口:登录抖音App搜索“青岛市南消费券”或“青岛市南零售消费券”进入活动主会场,点击“领取”即可。

票券查询:抖音App—“我”—“我的钱包”—“优惠券”查看票券状态。

四、使用须知

有效期:消费券领取后当轮次内有效(每轮自周六发券起至下周五晚),逾期未使用系统自动回收并重新释放,请务必在有效期内核销。

限领规则:单用户单轮次每种面额消费券限领取1张,每笔订单限使用1张消费券。

不可叠加: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找零,不得与2026年青岛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退款规则:有效期内订单全额退款,消费券返还账户;过期或部分退款,消费券不予返还。(记者 于晓)

(活动解释权归青岛市市南区商务局所有。)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或微信联系总法律顾问:lawyer4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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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14 08:30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于晓
· 责编 ·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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