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4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近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重违规被罚115万元,一名副行长和三名支行行长同步被罚。
嘉金罚决字〔202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不符;未按项目资本金到位比例、项目工程进度发放贷款,贷款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不符;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不符。嘉兴金融监管分局对其处以115万元罚款。商晓明(时任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嘉兴金融监管分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另据处罚决定书显示,何宏(时任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塍支行行长)、张杰(时任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店支行行长)、洪瑜(时任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桥支行行长)分别因贷后管理、违规放贷等问题受到警告。(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