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27日讯 近日,河南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因擅自取用地下水,被濮阳市水利局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在位于濮阳市开州路146号的校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濮阳市水利局对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处以2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普通高中教育,法定代表人为王东海。(信网记者)
分享到
青岛话题 更多 >>
“鸥”遇青岛新年俗 “海鸥季”让淡季变旺季
山姆青岛店极速达即将上线 覆盖市北、崂山区部分区域
坚守方向盘上的守岁 青岛2路公交“姐妹班”备战除夕夜
青岛2026春运新变化:高铁宠物运输业务增至8个车站
深度报道 更多 >>
青岛携手克利伯20年:赛事、制造、人才全链条升级
漫步中山路:在百年历史街区体验文旅融合的青岛样本
青岛萝卜·元宵·糖球会:“传统底色”的潮流表达
打破单一功能边界 青岛停车项目建设迈向系统性空间重构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