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蓝色预警(Ⅳ级)时,呼吁师生及家长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提示学校应减少学生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校应强化校园裸露地面扬尘控制措施。
黄色预警(Ⅲ级)时,学校应减少体育课、课间操、跑步等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橙色预警(Ⅱ级)时,学校应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体育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各类户外大型活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周或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体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红色预警(Ⅰ级)时,各学校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暂时停课。在暂时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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