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一篇名为《炒掉自己“乌纱帽”》的博文在网络上流传,作者自称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荣光,因有人绕开他为企业“违法改名”而提出辞去领导职务,该文章很快便在微博、微信上流传。4月4日、5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多方落实。
企业改名,局长“辞官”
文章中,作者称,201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青岛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银)的问题之后,“我局”对违法企业青岛华银进行了立案,并给予了行政处罚。此后青岛华银要求将其企业名称中的“华银”二字去掉,由“青岛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改为“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文章作者认为此举不妥予以拒绝,但最后却发现该企业绕开他成功更名。
文章作者称在2015年2月2日以身体有重病为由向青岛市工商局党委递交了辞去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申请。不过文章作者表示,“我辞去领导职务之后,仍然要为纠正青岛华银错误登记而努力。”
为了印证这一事件的真实性,记者在工商系统内进行多方打听,市工商局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这位荣光局长目前确实暂时不在领导岗位工作,但是否完成辞职以及申请辞职的原因,大家也是众说纷纭。
当事企业:文章言论不实,已道歉
记者在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岛)时发现,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在2014年10月17日由青岛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记者查询后还发现,2015年3月4日,这家公司的投资人由原来的4名非农民自然人股东变更为“青岛百富股权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杨某某,而这家青岛百富股权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在2014年4月11日成立,股东则是除杨某某之外的原青岛华银的另外3名非农民自然人股东。
2015年4月4日,就网络热传的局长辞官一事,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经过与发帖人荣光沟通,其已经删除相关网上不实言论,并对自己发表恶意诋毁言论的行为表示歉意。如有人继续转载青岛市工商局原注册局局长荣光不实言论并扩大传播范围恶意诋毁、中伤青贵所商誉的,他们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据记者了解,《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市工商局:荣光辞职尚未获批
4月5日,青岛市工商局通过官方微博@青岛工商正式对此事做出回应:
经调查,青岛市工商局有关责任人员在办理青岛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过程中,政策把握存在问题。青岛市工商局已责成市局企业注册局和有关责任人依法尽快为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青岛市工商局党委已责成当时批准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于4月3日调整了市局该分管负责同志分工,具体经办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
工商局成立由市局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局监察室、人事处和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小组,对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网帖中所称荣光同志辞职一事,情况如下:目前,荣光仍为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2014年年底,荣光以口头形式向市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提出因身体原因申请改任非领导职务,未获同意。2015年2月2日,荣光又以身体原因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市工商局党委递交了《关于改任非领导职务的申请书》,其辞职申请未提与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变更名称问题有关。2015月3月23日,市工商局党委研究同意将荣光的申请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目前,市委组织部尚未研究。
后续工作进展情况,青岛市工商局表示将及时公开发布。
记者 林刚 徐杰 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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