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将进行专项整治
说起景区内骑自行车和摩托车,总是让游玩的行人捏一把汗,8月5日,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即日起,多部门将对市区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内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租赁、经营、骑行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公共场所内严禁经营、租赁及骑行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
景区自行车租赁屡禁不止
景区里骑自行车的现象屡禁不止,八大关景区是重点治理的区域之一,8月5日下午4点半,记者来到八大关景区看到,还是有市民和游客骑行两座自行车,来自济南的26岁的王先生说,他和朋友到青岛游玩,看到有租赁自行车的摊位存在,正好可以省力气到处转转。
记者从市南城管八大关中队了解到,他们时常会联合交警部门现场执法,劝阻市民和游客不要在景区骑行,避免出现撞上行人等事件出现。交警文登路中队的民警介绍,八大关景区是游客和市民经常逛的景点,但是景区内的道路狭窄且比较陡,八大关景区主要路口设有提示牌禁行自行车,之前也有因骑自行车致人受伤的案例。
从事自行车租赁的小摊在景区存在,市南城管八大关中队的执法人员说,租赁自行车的摊位多放在院内,这并不在城管执法的范围内,可是当自行车一旦上了路,就进入交警的执法范围内,根据相关的规定,两座自行车压根不能骑上道路,他们在去年进行了相关统计,八大关景区内租赁自行车的摊位有三家还是有相关执照的,这让管理也有一定的难度。
公共场所禁行自行车和摩托
8月5日,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城管委决定对市区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内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租赁、经营、骑行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此次整治的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西新区、城阳区等市区开放性或封闭性景区、公园、广场、步行街等区域内租赁、经营及骑行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等行为。
市城管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即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西新区、城阳区的一些区域内严禁经营、租赁及骑行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以后,这些区域的管理单位要设置禁停标志,划定禁停禁驶区域,安排专人巡查和监管,对擅自在区域内行驶和停放的行为进行劝阻,拒不服从管理的责令其离开相应区域。
多部门联动治理景区骑行
该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规范行驶整治行动。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在禁行道路上骑行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擅自占用公共场地从事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租赁经营的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未按许可要求超范围经营观光娱乐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的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原则,各区、各有关部门及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切实做好排查、联动告诫和执法巡查工作。”工作人员说,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拒不整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参照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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