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3日讯 青岛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发布环保案例,2017年4月10日,李沧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汾阳路31号的青岛浩森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石子、砂子等物料,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当场拍照取证。
该单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拟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分享到
青岛话题 更多 >>
游客出游兴致增长 青岛上榜境内自驾游热门目的地TOP10
生命接力“心”路畅通 青岛机场高效保障待移植器官转运
青岛发布公交客流十强榜单 1路线年度客流量登顶榜首
“鸥”遇青岛新年俗 “海鸥季”让淡季变旺季
深度报道 更多 >>
“沉浸入戏”随时上演 青岛老城场景“升级”有“看头”
青岛绿道突破1100公里 骑行热为何让全城“上头”?
昔日“马路市场”变身“潮流秀场” 青岛百年老街注入“年轻力”
青岛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 4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