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3日讯 青岛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发布环保案例,2017年4月10日,李沧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汾阳路31号的青岛浩森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石子、砂子等物料,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当场拍照取证。
该单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拟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分享到
青岛话题 更多 >>
百人共拉一张网 2025灵山湾拉网节在西海岸新区热闹开场
青岛王哥庄港东渔码头上演海鲜盛宴 第一网收获超千斤
青岛市文明办发出《“相约七夕 幸福相伴”文明婚俗倡议书》
《人民日报海外版》关注青岛:一座国家级新区的引才实践
深度报道 更多 >>
老字号重聚、新业态集结 青岛历史城区刮起“时尚风”
《人民日报》关注青岛:一张信息网 兜牢健康保障底线
《人民日报》关注青岛:美食+赛事 带动消费热
人民日报关注青岛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托得安 管得好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