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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研究生怀孕能否报销孕检费用 青岛市医保局答复

信网6月6日讯 近日,有市民通过青岛市政务网的政府信箱提问,在读研究生怀孕并打算在青岛生产,大学生医保是否能够报销一部分孕检,生产的费用,是否能领生育补贴。对此,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称,在青岛缴纳大学生医保,可按照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即在其所在学校校医院进行的产前检查相关费用可按普通门诊报销。

根据《关于明确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青医保发〔2024〕11号)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费用纳入普通门诊保障范围,按青岛市现行普通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规定执行。在青岛缴纳大学生医保,可按照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即在其所在学校校医院进行的产前检查相关费用可按普通门诊报销。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2023〕11号)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标准提高到3000元,实际发生费用低于该标准的据实结算。《关于调整生育医疗费结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40号 )规定: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按各级医院生育分娩 (顺产、难产、剖宫产)医疗费定额标准的50%执行。一级医院1400元、二级医院2300元、三级医院2950元。其配偶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金额低于男职工应享受生育补助金标准的,按规定予以补足差额。(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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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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