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长安汽车金融被罚53万公示3年

信网7月8日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消息,近日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 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罚53万元,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

渝银罚决字〔2025〕12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 查询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对其处以53万元罚款,公示期限3年。

另据渝银罚决字〔2025〕13-15号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李某达(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征信管理岗工作人员)、罗某(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总经理)、王某娇(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征信管理岗工作人员)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款。(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5 07/08 14:20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赵晓珊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202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50064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