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17日讯 近日,一位博主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结案通知书发布在社交平台上,该文书在陈述案件执行情况时,出现“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放屁”字样,引发关注,网友质疑司法文书的严肃性与专业性。信网(热线0532—80889431)根据案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了这则结案通知书,在正文的第三行确实出现了“申请放屁”的字样。
据悉,该案为大连某某非融资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任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7183.71元。该结案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强制执行全部款项,并于2025年5月22日完成案款转付,案件执行完毕。
尽管案件本身已顺利结案,但文书正文中“放屁”的笔误,引发公众对司法文书校对机制的讨论。
有法律从业者指出,司法文书作为司法机关对外发布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文字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与权威性。此类错误虽不涉及实体裁判问题,但反映出文书制作、审核环节存在疏漏。司法机关应当进一步严格文书校对流程,维护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信网联系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办该案的赵法官,赵法官表示,该文书由书记员撰写,此类程序性结案文书与裁定书、判决书不同,通常不需要审核,直接发布,“非常感谢关注,我会尽快核实确认,并对内容进行修改。”
截至发稿,裁判文书网上已经撤掉了该结案通知书。(赵彦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