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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沿海一线全天限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有效期5年

202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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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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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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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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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限制通行的车辆包含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正三轮载客载货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倒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信网8月23日讯 8月21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南区大队发布关于市南区沿海一线相关车辆限制通行管理的公告。为规范景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公共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南区沿海一线道路交通现状,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南区大队对市南区沿海一线实施车辆限行管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全天禁止驶入相关区域,通告实施后有效期5年。

据了解,本次限制通行的车辆包含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正三轮载客载货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倒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执行应急抢险、消防救援、警用公务、配送(邮政、快递、外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环卫作业以及限行区域内居民、单位自用的合规车辆除外。

限行范围覆盖汶上路、西陵峡三路以西,费县路,西藏路,四川路,团岛一路,团岛路,红山峡路至临海一侧边线以海岸线为界的合围区域;汶上路、西陵峡三路以东,费县路、广西路,龙口路,鱼山路,文登路,武昌路,汇泉路至临海一侧边线以海岸线为界的合围区域;南海路,汇泉路、武昌路,文登路、香港西路、香港中路、燕儿岛路、珠海路、珠海支路至临海一侧边线以海岸线为界的合围区域。

通告规定,限行车辆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限行区域及道路内全天禁止通行;对违反禁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正式施行,此前发布相关管控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31日。咨询电话:0532-66572500、0532-66572550。(信网记者)

限行区域图示 (来源: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南区大队)
限行区域图示 (来源: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南区大队)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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