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成本高,个人何所为
谢东最后选择了“私了”。对方明确提出,不再追究信息如何泄露的责任,便把他的钱归还给他。
王磊律师介绍,很多时候,面对明目张胆的信息泄露,他作为律师也只能“忍”。
为什么?“因为对个人信息泄露,鲜有个人起诉的案例。因为诉讼成本太高,同时,维权手段也不完善。”
与王磊律师作出同样选择的人,是大多数。在新华网披露的工信部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的调查结果中,90%选择忍,只有10%的群体要求泄密者承担责任,删除自己信息,查询泄露责任,首要原因是“调查取证困难。”
王磊不是没有试图查问过骚扰者的“信息源”,但“对方不是含糊其辞,就说是从手机号段里随机抽取的。”王磊无法从千头万绪中锁定“黑手”,几次之后,只有放弃。
“泄露他人信息,暴利又安全,更让违法者肆无忌惮。”王磊感慨道,泄密者与被泄密者,几乎成了刀俎和鱼肉。“从民事诉讼的角度看,一般人很难知道自己的信息是在什么时间、地点、以什么方式、被谁泄露的,所以,想要起诉他人泄露自己个人信息的成本非常高。”
在公众对信息遭泄无力“自救”的背景下,加强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成为普遍的期望。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江锴曾公开表示,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法》初稿已出台多年,但至今没有面世。虽然2009年《刑法》将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入罪,《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条款,但这些规定零散、抽象,现实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
信息泄露的四种途径
信息社会催生了一批“吃信息饭”的人 ,或出售牟利,或用于个人目的。许多人收到这种针对性极强的信息时都感到十分纳闷:我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如何防范呢?
据记者了解到,泄密途径大概有四种:
首先,请朋友帮忙收集。一些商家或个人充分利用自己的朋友网络 ,请他们帮忙提供单位同事或周围其他人的个人信息。
其次是自行套取,他们通过问卷调查、网络注册、会员登记等方式收集用户姓名 、职业、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近年来在一些大中城市兴起的商业信函公司,就是通过收集、买卖用户“名址库”来赢利的。
三是一些商家对个人信息管理不善或恶意泄露。消费者在就医、求职、买车、买房、买保险,办理各种会员卡、优惠卡或银行卡时,往往会填写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资料可能由于随手乱扔、保存不善或倒卖牟利而被泄露出去。
四是网络登录申请邮箱、注册进入聊天室或游戏厅时填写的个人信息也有可能被泄露。
我国目前对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法律空白,并且,单纯依靠法律就想让个人信息“高枕无忧”显然不太现实。青岛颐衡律师事务所丛伟认为,由于获知某人的个人信息渠道很多,一旦因个人信息泄露发生侵权事件,有关部门很难认定侵权主体。如果不能举证是哪个环节泄露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就意味着从法律上无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是不是真的对个人信息泄露就束手无策了呢?他表示,避免个人信息被泄露最终还是要靠提高个人的保护意识,正是一些个人对信息保护“无所谓”的态度导致了个人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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