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3日讯 青岛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发布环保案例,2017年3月15日,城阳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流亭街道双元路西的青岛迪世亚制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采取水样。3月17日,城阳分局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排放污水Pb浓度为1.39mg/L,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规定的0.5mg/L的排放标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之规定,4月21日,城阳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738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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