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烟台银行因六项违规被罚没超300万 两名时任高管同步担责

信网7月11日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消息,近日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处罚。

鲁银罚决字〔2025〕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7.45元,罚款3192000元。公示期限5年。

张某伟(时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徐某文(时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分别对二人处以罚款。(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5 07/11 16:50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赵晓珊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202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50064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