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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报完车险汽修厂电话就来了 人保财险合作职员泄露车主信息被刑拘

周先生发布的相关工作群聊天记录截图。(来源:社交平台)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2日讯 近日,自称人保财险“前员工”的周先生在多个社交平台爆料,自己按“领导”要求向合作的4S店推送客户信息,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刑拘,后又遭公司辞退。对此,涉事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工作人员对信号新闻(0532-80889431)表示,周先生和所谓“领导”均是第三方合作公司派驻的普通职员,级别相同。公安机关已就此案出具刑事文书,明确此案系涉事人员个人行为,与公司层面的管理指令无关。

爆料人:“领导”布置的任务完不成要扣钱

日前,周先生在社媒爆料称,自己在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理赔部工作期间,曾向合作的4S店推送千余条事故车信息,内容不仅包括事故地点、受损情况等车辆信息,也有车主电话等个人资料。2023年9月,周先生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其“直属领导”更因此获刑一年半。当年10月,周先生被取保候审,随即遭公司辞退。

周先生认为,他只是按照领导要求工作,个人并未从中获利,公司不应该以此为理由辞退自己。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周先生还晒出了自己的工作群的聊天截图。信号新闻注意到,截图中有人发消息称“驻店协赔人员及快处警保联动人员每月130条外保信息的收集工作,这是规定的标准动作,每月务必完成”,“利用警保联动的优势收集客户信息是基本要求,有完成奖励130元,没完成缺口每条扣1元”。

人保财险:是第三方公司派驻人员的个人行为

为进一步了解事件详情,信号新闻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杨经理表示,周先生并非公司理赔部正式员工,而是第三方合作公司的派驻人员,此前确在公司负责警保联动。

杨经理称,此案已获刑一年半的人员也并非周先生的“直属领导”,只是与其级别相同的第三方公司普通职员。公安机关已就此案出具刑事文书,明确此案系涉事人员“个人行为”,与公司层面的管理指令无关。因周先生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事实已被认定,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及相关规定,与第三方公司协商后终止了其在岗位上的工作。

网友吐槽:车刚出险修车电话接踵而至

周先生的爆料也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和讨论。有网友评论说:“怪不得我的车一出险,4S店的电话马上就打过来了,像装了监控。”还有人吐槽说:“理赔流程还没走完,维修咨询的电话就没断过。”这些网友的“共鸣”显示车险客户信息遭不当流转的现象并非个例,被4S店、汽修厂的营销电话频繁骚扰,成为很多车主的亲身经历。

对此,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分析说,从法律层面看,保险公司泄露客户信息,触碰了多条“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个人信息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未经客户明确授权,向4S店等第三方传输车辆出险信息,属于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侵害车主隐私权与信息安全权 。

刘国建律师特别强调:“即便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将客户信息交由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员处理,但若未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比如未核查第三方的信息存储加密措施、未定期监督信息使用情况、未明确信息流转的范围与期限,导致信息最终外泄,公司同样不能免责。”他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信息处理者(即保险公司)对个人信息的全流程安全负有责任,向第三方提供信息时,不仅要取得用户同意,还需对接收方的信息保护措施进行监督,确保信息按约定处理。若因监管缺失导致信息泄露,保险公司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谷正原 耿润)

周先生发布的相关工作群聊天记录截图。(来源:社交平台)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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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22 19:0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谷正原 耿润
· 责编 ·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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